best365体育在线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金融办 时间:2015-08-13

     

     上半年,全盟金融系统主动适应新常态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围绕“8337”发展思路,紧密结合我盟中心工作,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推动了全盟金融平稳健康运行。

     一、上半年金融运行情况

    (一)各项存款增速放缓。截至6月末,预计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38亿元,同比增长0.7%,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低2.4个百分点和9.5个百分点。

    (二)各项贷款稳步增长。截至6月末,预计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20亿元(含盟外),同比增加65.8亿元,增长7.7%。其中,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10亿元,同比增加37.6亿元,增长6.6%。辖内贷款余额存贷比达到113.4%,较年初提高了7.1个百分点,比全区同期高18.6个百分点。

    (三)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6月末,预计全盟实现保费收入8亿元,同比增长21.2%,增速比去年同期高11.2个百分点。累计赔款、给付1.9亿元,同比增长1.8%,保险密度达到1163元/人,同比增加106元/人。

    (四)资本市场日趋活跃。今年1-6月,预计证券公司新增开户数2350户,实现证券交易金额81亿元,同比增长314.5%。

    (五)银行不良贷款呈现双升。6月底,预计辖内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4.7亿元,同比增加7亿元;不良贷款率2.4%,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召开全盟金融工作视频会议和金融机构座谈会,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了扩大信贷投放、强化机构建设、培育资本市场、推动多渠道融资和提升保险保障能力五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在自治区层面的联系和沟通,争取贷款规模,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努力加大对我盟经济社会的信贷支持力度。近期,与建行内蒙古分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三是对全盟2015年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摸底,通过组织参加全区“互联网+金融”支持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峰会和推荐盟内企业登陆内蒙古融资服务网等多种方式,推动银企对接;四是组织辖内金融机构逐一深入旗县市区,开展送金融入园区、进企业活动,组织了12次政银企对接暨PPP投融资模式培训。参加对接企业412家,达成融资意向62.3亿元;五是通过成立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组建盟内银团、强化对接沟通等措施,积极推动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及配套电源点项目就地融资工作。目前辖内各家银行正在开展项目资料收集、授信报批等工作,初评给予7个电源点项目396亿元的意向授信额度;六是积极争取国开行棚改贷款,目前已落实棚改贷款46.1亿元,其中拨付到位16.8亿元。

    (二)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协调辖内银行加快旗县机构网点增设进度,目前已有6家旗县支行获得批筹(建行东乌支行,内蒙古银行锡市支行,包商银行二连、东乌、多伦支行,鄂尔多斯银行二连支行),完成年度增设计划的60%;二是支持农合行、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目前,已有太旗、西乌两家农商行挂牌运营;三是积极引进盟外金融机构,华安财险已报自治区保监局待批,近期入驻我盟。光大银行在锡设立分支机构已报银监会待批;四是着力推进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制定了《关于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引导和鼓励担保机构空白旗县设立以政府出资为主导的融资担保机构。为了提升盟级国有担保机构实力,实现担保资金的优化配置和担保业务的规模化运作,研究拟定了盟级国有担保机构整合方案

    (三)推进资本市场建设。一是积极引进和培育上市公司。银泰资源注册地已变更落户西乌旗,实现了我盟国内上市公司零的突破。重点跟踪宏源雪川、皓腾牧业、草都农牧业等17家拟挂牌新三板企业。目前,宏源雪川农牧业公司完成新三板材料申报,下半年可实现挂牌。皓腾牧业、额尔敦肉业已与券商签约。蓝旗华泰萤石和万鑫矿业5月26日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融资版挂牌,四板市场挂牌企业达到11家;二是成功发行锡市给排水公司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资金已全部到位;三是配合盟交通局推动设立内蒙古新能源交通建设发展基金,投资我盟新能源、交通项目建设;四是加强与生命寿险公司的联系对接,推介符合保险投资条件的重点项目,争取保险资金支持;五是积极推动太平洋建设集团与我盟部分旗县开展PPP项目合作(西苏旗轻工业产业园区综合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中标,白旗市政道路工程和东乌旗疏散通道项目已达成合作意向,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建设项目和东苏旗市政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洽谈);六是配合盟交通局与北京市政投资公司、中国水电一局进行接洽,就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重点公路项目进行对接;七是委托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为我盟编制财政可承受力评估暨PPP项目规划,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资料收集,近期可完成初稿。

    (四)提升农村牧区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围绕农村牧区金融服务情况开展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就农村牧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二是加大“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力度,截至5月末,全盟已建成助农金融服务点1092个,覆盖849个嘎查村、53个居委会(农牧场),完成建设任务的121%;三是实时跟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开展情况,确保金融支持农村牧区发展落到实处。截至5月末,累计投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12.2亿元(今年投放4.5亿元);四是制定了农牧业担保公司组建方案,筹建工作正在进行。6月末,预计农牧业贷款余额140亿元,同比增加12.1亿元,增长9.5%,较辖内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3个百分点。

      (五)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一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小微企业授信程序,协调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二是推广开展小微企业联保和定单、仓单、股权等低质押业务。开发了“循环授信、随借随还”的信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资金使用“短、频、急”的需求;三是配合人民银行召开全盟应收帐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会,推广应用中征应收帐款服务平台,通过开展应收帐款质押,盘活应收帐款存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目前,累计已达成融资交易5笔,融资金额1.8万元;四是拓展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业务,引导各家银行投放2-3年期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五是引导银行和中介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6月末,预计全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2亿元,同比增加8.8亿元,增长9.4%,较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1.7个百分点。目前小微企业贷款综合利率为8.5%,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评估、担保、公证等综合费率为2.7%,同比降低0.25个百分点。

    (六)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一是制定下发了《锡林郭勒盟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盟旗两级属地监管职责,要求旗县加大人力、经费等投入,切实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管。二是2月中旬至4月中旬,对辖内32家小额贷款公司、1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了行业年审,并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高管约谈。三是上半年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四是加强非现场监管,充分运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定期统计分析全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情况,及时掌握业务动态,加强风险防范。

    (七)深入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一是根据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非法集资分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要求,3月中旬至4月中旬,在全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排查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二是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今年5月,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全盟集中宣传94次,悬挂标语横幅200条,张贴海报182幅,制作宣传展板89块,向社会公众共发放宣传资料44540份,利用媒体宣传587条,发送公益短信、微信6923条,开设教育专栏18块,金融机构开展内部政策宣讲174次、累计参加人数3170人,活动参与部门358个,出动宣传车24辆,参加宣传人员1131人。5月20日,盟旗两级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了户集中宣传日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种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三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了《锡林郭勒盟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盟部署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目前各地、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开展此项活动。四是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结合我盟实际,研究制定了《2015年锡林郭勒盟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考评细则》,印发各旗县市(区)。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引导和协调各家金融机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与我盟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继续抓好银企对接。一是筹备召开内蒙古东部盟市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峰会;二是跟踪落实对接成果,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加大与盟外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有针对性的组织盟外金融机构深入旗县、园区和企业开展项目调研和业务营销;四是协调各家银行,对经营正常、还贷有压力的企业,开展无缝对接续贷业务;五是加大应收帐款质押融资业务,年内完成10家核心企业及供应链企业的平台注册,力争全年达成融资交易20亿元。

    (二)做好重点领域融资工作。一是协调辖内5大银行加强与电源点企业的联系,加快项目贷款评审、授信进度,确保项目贷款50%以上额度实现就地融资;二是积极协调建行、交行等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模式,支持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协调国开行加快棚改贷款投放节奏,保证全盟棚改项目顺利实施;四是配合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抓紧筛选十个全覆盖项目,编制贷款需求计划,争取自治区财信集团统贷分还额度。 

    (三)促进多渠道融资。抓住国家放宽地方城投债发行条件的机遇,配合二连、东乌、西乌等符合条件的地区,做好发行前期工作;积极推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在我盟设立分支机构,加大宣介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项目收益债,拓展信托和金融租赁业务,力争年内通过多渠道融资,落实资金30亿元以上。

    (四)抓好各项金融改革。结合我盟实际,研究制定我盟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和金融支持“三农三牧”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完成盟级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整合工作;加大金融机构落实相关金融政策情况的考核力度。

    (五)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广大群众正确选择理财产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二是建立健全处非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监测预警。三是组织开展好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专项治理活动, 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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