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金融办2014年全盟金融工作总结及2015年金融工作要点

    来源:金融办 时间:2015-03-31

     

    今年以来,全盟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全盟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盟金融运行情况

    (一)各项存款增长放缓。12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45.4亿元,较年初增加25.4亿元,增长4.9%。其中,单位存款余额185.7亿元,较年初减少10.9亿元,财政性存款19.7亿元,较年初增加1亿元,个人存款334.6亿元,比年初增加30.8亿元。
      (二)各项贷款持续增长。12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70亿元(含盟外),较年初新增113.4亿元,增长15%。其中,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79.7亿元,较年初增加50.6亿元,增长9.6%。

    (三)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12月末,全盟实现保费收入12亿元,较年初增加1.3亿元,同比增长12.1%,理赔支出3.7亿元,较年初增加0.5亿元,同比增长15.6%。保险密度达1155元/人。

      )证券交易量快速增长。全年综合交易额达59.66亿元,较去年增加23.25亿元,增幅达65.13%,实现营业收入1328.3万元,较去年增长55%,营业利润747万元,增长149%。截至目前,全盟开户数2.3万户,客户总资产4.47亿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搭建平台促进银企对接。一是年内先后3次摸底全盟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情况,汇编成册提供给各家金融机构。二是组织召开锡林郭勒盟银企对接会,会上达成融资意向124个,金额93.3亿元。三是通过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在盟旗两级先后组织举办了形式丰富的银企洽谈会、对接会,开展了“一对一”、“点对点”活动,为银企深入对接创造条件。四是按照行署做好秋季畜牧业生产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银行组织调度资金,通过采取上门服务、适度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等方式,加快信贷投放,确保牛羊收购加工和饲草料调运贷款投放工作顺利开展。五是积极推荐盟内企业和融资服务机构注册内蒙古融资服务网,帮助企业完善融资信息,提高网上对接成功率。六是先后陪同中信银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等盟外金融机构深入旗县开展项目调研和业务营销工作,与企业进行“一对一”对接,努力为我盟企业实现盟外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二)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引进盟外金融机构。民生人寿保险锡盟中支已于年初正式开业,成为入驻我盟的第9家寿险公司,全盟保险机构达到19家。二是鼓励全盟农村信用社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合行和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西乌旗农信社转制农村商业银行已获银监会批准,年内挂牌开业;锡林浩特农合行、二连浩特农合行、蓝旗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三是对全盟苏木乡镇农信社网点布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自治区农信社积极争取增设金融服务网点。四是鼓励和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基层延伸机构网点,提高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今年新增机构网点9个,分别为邮储银行在多伦和太旗新设2个支行,内蒙古银行在锡林浩特市和二连浩特市新设2个支行,包商银行在锡林浩特市新设4个支行,鄂尔多斯银行在锡林浩特市设立1个支行。五是会同人民银行和银监局联合转发自治区《关于实施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的通知》,安排部署实施我盟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目前全盟已建立助农金融服务点859个(包括农牧场分场和居委会网点),覆盖735个行政嘎查村,完成建设任务的86.8%,超额完成2014年度建设任务。

    (三)着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力度,

    先后代行署起草了《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分工方案》和《关于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二是按照自治区金融办要求,对全盟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分别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金融办。三是实时跟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开展情况,确保金融支持农村牧区发展落到实处。截至12月末,已投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76708元,覆盖9个旗县、13145户农牧户、13家扶贫龙头企业,完成年度计划69.7%四是经积极争取,将锡林浩特市、西乌旗列为全区农村牧区金融改革试点地区。通过创新农村牧区抵(质)押担保方式、培育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建立嘎查村融资担保基金为农牧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开展农牧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破解农牧区金融服务难题。

      (四)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一是抓住新三板(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扩容的机遇,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新三板及内蒙古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直接融资。重点跟踪推进宏源雪川农牧科技公司、草都农牧业公司等7家企业和东乌悦艺生物、西苏蓝天牧业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在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目前宏源雪川农牧科技公司正在进行挂牌前股改,预计2015年初实现新三板挂牌。二是5月份组织全盟有意赴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锡林郭勒肉食品、草都农牧业、今朝食业、嘉利节水灌溉、蓝旗宏江新型环保、白旗蒙盛等)参加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三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目前,兴富投资公司二期13亿元企业债,已委托国开证券准备相关材料。锡市给排水公司3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山证券已报至上交所备案,预计近期发行。四是我盟16家财务指标较好、资产质量较高的项目企业已入选自治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融资项目企业名单,自治区将对实现直接融资的入库企业给予财政补贴。

    (五)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考核与监管。一是年初对辖内25家小额贷款公司、9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了行业年审工作,在审核年审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高管约谈,4月上旬向自治区金融办上报了年审意见及相关考核材料。二是加大违规惩戒力度,根据考核结果,提请自治区金融办注销了太旗聚元小额贷款公司。三是向各旗县市(区)金融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旗县监管责任,要求各地加强对小贷公司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四是按照自治区政府及行署工作安排,牵头开展了全盟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对现有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自治区金融办。五是为拓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组织中信、通达、金誉、瑞恒、民盛、鸿达等小额贷款公司参加了自治区金融办举办的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培训班及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服务推介会,参训的小贷公司了解掌握了挂牌融资的条件要求及程序,为下一步外源融资创造条件。六是积极组织推荐多伦华丰、聚华小贷公司参加“2014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百强”等奖项的评选活动。

    (六)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积极开展自治区百家诚信企业和诚信企业家推荐工作,收集整理锡林浩特农合行、西乌农信社、内蒙古银行、农行的相关评选材料上报宣传部。二是根据《关于做好排查清理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工作的通知》(内金办发〔2014〕18号)要求,由我办牵头,联合盟工商局对全盟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涉及“电子商务”和“大宗商品交易”字样的企业名单进行梳理汇总,确定14家企业为我盟重点排查对象(包括1家自治区重点排查企业),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盟组织开展了排查清理工作。三是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专项治理活动。根据我盟实际,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开展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锡署办发〔2014〕126号),成立了以行署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四是按照自治区要求,盟处非办组织先后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5月23日,锡盟处非办组织银行、保险、证券等30多家盟级金融机构,在锡林浩特市联合开展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户外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共向市民分发宣传材料2万份。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旗县市(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职责》、《锡林郭勒盟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督办制度》、《锡林郭勒盟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锡林郭勒盟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旗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职责,对各旗县市(区)、成员单位报送处非信息的内容、方式、频率、考核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处非重大事项督办和报告作出规定。与盟综治办联合印发《锡林郭勒盟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及细则,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

    三、2015年工作要点

    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全盟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引导各家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信贷规模,满足我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信贷需求。二是鼓励各家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展业务领域,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适时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为项目、企业融资打造良好的服务平台;四是加强与盟外银行的沟通联系,积极支持其在我盟开展业务,为我盟棚户区改造等政府类投资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二)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加大盟外机构的引进力度,进一步丰富我盟金融市场;二是支持和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为我盟广大群众提高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三是加快县域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力争年内完成2个旗县担保公司组建工作;四是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向旗县延伸机构,增设网点,加大金融机具布设力度,力争3-5年实现苏木乡镇网点全覆盖目标;五是继续跟进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工程进展情况,争取2015年实现全盟行政嘎查村全覆盖,有效解决农牧区金融服务薄弱问题。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多渠道融资工作。一是加强与盟内外银行及信托、证券、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信托计划、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我盟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在主版、创业版、新三板及内蒙古股权交易市场上市直接融资。进一步充实拟上市挂牌企业基本情况信息档案,加强上市辅导工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实时跟进宏源现代畜牧业在新三板挂牌进展情况,确保在2015年初挂牌成功。三是积极配合尚未在我盟设立分支和办事机构的盟外银行深入我盟开展项目调研、贷款营销和评级授信等工作。

    (四)加强政策指导,推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拓展“三农三牧”保险深度和广度,鼓励保险机构在现有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保险的基础上,结合我盟农牧业特点,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选择试点地区,探索开展牛羊等活畜保险业务。加强与卫生、社保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拓展和完善新农合补充商业保险业务,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医疗补充商业保险,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鼓励农牧民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

    (五)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监管。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度考核办法》的评价标准,结合上年度日常监管情况,严格开展行业年审,年审考评不合格的,提请注销经营资格。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在全盟范围集中开展现场检查,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及时处理和纠正违规经营行为,严防参与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是监管与服务并重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升业务操作水平,增强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逐步做大做强。

    (六)打击非法集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广大群众正确选择理财产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二是建立健全处非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监测预警,推进旗县处非领导机构建设,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开展好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7月20日的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专项治理活动, 做好专项治理活动进展情况季度汇总报送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内蒙古融资服务网的日常维护和网络管理工作。积极组织盟内企业登录注册内蒙古融资服务网,发布融资需求信息,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登录内蒙古融资服务网筛选企业和项目。认真审核注册企业信息及发布融资需求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强与需求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积极促进银企双方通过内蒙古融资需求网进行互动交流,提高网上融资对接成功率。

     
版权所有: best365体育在线       技术支持:锡林郭勒新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79-8816455                            邮箱:xmjrbzh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