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金融办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重点工作

    来源:锡盟金融办 时间:2014-01-09

     
     

    今年以来,盟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全盟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在国家信贷政策趋紧,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的情况下,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2013年全盟金融运行情况

    (一)各项存贷款保持平稳增长。截至11月末,全盟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487.6亿元,较年初增加21.5亿元,增长 4.6%。其中,个人存款余额288.4亿元,较年初增加16.9亿元,增长6.2 %;财政性存款余额20.1亿元,较年初增加2.7亿元,增长15.5%。各项贷款余额突破700亿元,达到756亿元(含盟外),其中辖内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到528.2亿元,较年初增加70.7亿元,增长15.5%,比存款增速高10.9个百分点。全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达到108.3%,高于去年同期0.7个百分点。

    (二)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1311月末,以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及批发和零售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领域贷款余额364.7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48.2%。农牧业贷款余额100.3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13.3%,较年初增加13.4亿元,增长15.4%。小微企业贷款保持平稳增长,11月末余额为87.6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11.6%,较年初增加19.3亿元,增长28.3%,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2.8个百分点。

    (三)信贷资产质量持续好转。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继续保持“双降”,11月末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5.96亿元,同比减少0.04亿元,不良率1.13%,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全盟金融机构累计实现利润12.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亿元,增长35.1%

    (四)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11月末,全盟实现保费收入10亿元,较年初增加1.6亿元,同比增长19%,理赔支出2.5亿元,较年初增加0.3亿元,同比增长13.6%。全盟政策性保险保费收入9054.5万元,较去年增长42.5%,保险密度达972.8/人。

    (五)证券交易量快速增长。全年综合交易额达36.13亿元,较去年增加17.53亿元,增幅达94.3%,实现营业收入856.7万元,较去年增长67%,营业利润300万元,增长168%。截至目前,全盟开户数2.2万户,客户总资产2.76亿元。

    二、一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促进银企对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一是年初组织召开了全盟金融工作座谈会,总结2012年全盟金融工作,对2013年金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先后开展了3次全盟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摸底工作,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并编制成册,提供给各家银行,为银企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三是成功筹备、承办了内蒙古东部盟市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服务峰会,盟内149家企业共达成融资意向117亿元。之后,为落实内蒙古东部盟市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服务峰会成果,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东乌旗政银企对接会和锡林浩特市地区中小微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政银企座谈会。四是认真组织承办了锡林郭勒盟贯彻“8337”发展思路银企对接会,25家盟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1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和14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会,达成融资意向75个,金额94.7亿元。五是围绕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结合我盟实际,与盟人民银行、银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锡盟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锡林郭勒盟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锡林郭勒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助推我盟重点项目、非公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六是高度重视农村牧区融资工作。年初按照盟委集中调研工作部署,陪同行署分管领导深入各家金融机构以及部分旗县市进行调研,草拟了《全盟金融工作调研报告》。同时,按照行署办公厅要求,安排人员对我盟农村牧区融资情况进行调研,并完成了《关于锡盟农村牧区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在南部农区畜牧业发展工作会议上,就金融支持南部农区畜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七是对全盟县域融资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汇编成册,送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前期对接,积极促成企业和银行通过全区县域银企对接会达成合作协议。八是先后陪同国开行、浦发、中信、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人员深入旗县市开展项目调研和贷款营销工作,努力为盟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盟的信贷投入创造良好条件。九是内蒙古融资服务网年初正式开通后,我办积极组织辖内企业登录注册,发布融资需求信息,并会同旗县金融办对企业真实性进行审核。截至11月末,我盟完成融资服务网注册登录的企业80家,发布融资需求的37家,需求金额23.3亿元。其中,锡林浩特景林肉食品公司和正蓝旗上都工贸公司均与内蒙古银行网上对接成功,分别融资1500万元和2500万元,真正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平台功能,我盟成为首批网上对接成功的地区。通过以上措施和办法,1-11月,全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贷款270.9亿元,同比增加55.8亿元,增长25.9%

    (二)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支持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全盟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专人多次与盟内外银行及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就发行公司债券、信托计划、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开展前期工作,积极为锡林浩特空港物流园区等政府投资类重点项目争取信贷资金支持。通过与浦发银行、内蒙古银行的前期对接,初步达成支持我盟重点项目建设合作协议。配合中山证券就发行公司债与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事宜深入盟兴富公司及锡市给排水公司进行调研和对接。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分行开展了全盟信用评级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盟本级及各旗县市区的年度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地方政府财政报表、国民经济统计公报、政府工作报告等信用评级相关资料,并进行筛选和补充,为盟本级及各旗县市区取得较高层次信用评级奠定基础。

    (三)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功能完备的金融机构框架。一是鼓励全盟农村信用社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合行和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年内,太仆寺农村商业银行开业运营,西乌旗农信社转制农村商业银行已获银监会批准,明年4月份可开业运营。二是积极协调银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全盟金融网点和金融支付机具布设工作力度。截止11月末,今年新设工商银行白音华支行、内蒙古银行锡林浩特市锡林东街支行等10个基层金融机构网点,新增金融支付机具1755台套,其中POS1637台套,ATM118台套。三是积极推进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根据发展需要,指导和协助锡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咨询服务中心顺利改制,成立了锡盟经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由盟财政出资,注册资本金2亿元的锡林汇通融资担保公司正式挂牌营业。由政府出资设立的西苏旗元合融资担保公司筹建材料经我办审核通过已报自治区金融办待批。四是积极引进盟外金融机构入驻,安华农业保险公司锡盟中心支公司年内正式开业,成为首家入驻我盟的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积极支持包商银行升格工作,年内,包商银行锡林郭勒中心支行升格成为一级分行,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权限和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半径进一步扩大。

       (四)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盟兴富公司、宏源集团公司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产质量好、经济效益突出、有较好发展前景的拟上市企业进行了调研,了解企业财务经营情况、上市思路、企业优势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邀请恒泰、日信等国内券商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上市辅导,指导企业按照企业上市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五)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稳健运营。一是扎实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度考评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27家小额贷款公司和8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按月统计分析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加强风险防范。二是完成了我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并举办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动态监管系统培训班,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应用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会同旗县金融办对全盟22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核算、资金变动和业务情况进行了系统检查。四是按自治区金融办要求,通过集中培训、闭卷考试完成了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盟金融业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势头,但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有:一是金融总量仍然偏小。截至11月末,全盟存贷款余额在全区排名分别是第十位和第八位,都处于靠后位次,与经济发展需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县域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滞后。目前东苏旗、东乌旗、乌拉盖、蓝旗等6个旗县市设立了融资性担保机构,其余旗县担保机构建设步伐缓慢。三是融资渠道单一。长期以来,我盟各类企业主要依靠银行间接融资,企业发行债券、票据、私募股权、金融租赁融资尚处起步阶段,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仍需进一步推进,上市企业空白亟待填补。

    二、2014年重点工作

    2014年,我办继续坚持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盟委、行署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民生金融,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农村牧区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实现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业和农牧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的“两个不低于”目标。

    (一)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全力支持我盟重点项目、非公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切实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一是加强与发改、经信、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掌握项目和企业建设及经营情况,定期编制重点项目、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信贷项目清单,及时提供给各家银行机构,为银企合作创造条件。二是不定期召开各类银企对接会、洽谈会,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三是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企业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开发适应小微企业、农牧业、文化产业、服务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农牧业、文化产业、服务业的信贷投放。四是跟踪落实国开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盟外金融机构的合作意向,为盟外各家金融机构到我盟开展贷款营销工作提供服务,进一步加大盟外银行在我盟的信贷投入。

    (二)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加大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支持和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锡设立分支机构,促进我盟金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二是继续推进村镇银行组建工作。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在我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三是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信社、农合行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四是支持和鼓励太旗、白旗等担保机构空白旗县,尽快组建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主要服务当地小微企业、农牧户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五是鼓励和引导辖内各家金融机构向旗县延伸机构、增设网点,改善县域金融服务环境。

    (三)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加强与盟内外银行及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信托计划、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我盟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加强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进一步充实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信息档案,对我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产质量好、经济效益突出、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相应的上市辅导,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三是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进行多渠道融资。

    (四)继续推进保险业全面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在现有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基础上,结合我盟农牧业特点,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选择试点地区,探索开展牛羊等活畜保险业务。加强与卫生、社保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拓展和完善新农合补充商业保险业务,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医疗补充商业保险,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鼓励农牧民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

    (五)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广大群众正确选择理财产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加强民间融资监测,引导民间借贷行为,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加大金融支付机具布设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各级政府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掌握金融机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确保全盟金融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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