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金融工作办公室2009年工作总结

    来源: 时间:2010-03-02

     

    今年以来,盟金融办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行署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在争取银行信贷投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盟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中小企业和农牧业融资服务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截至11月末,全盟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274.1亿元,比年初增加64.8亿元,增长31%,同比增加65.4亿元,增长31.3%;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407.7亿元(含盟外银行贷款143.9亿元),比年初增加137.5亿元,增长50.8%,同比增加159.3亿元,增长64.1%

    一、2009年工作开展情况

     ()着力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大力引进金融机构。经积极争取,包商银行已于810日入驻锡盟;交通银行在锡分支机构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开展,有望明年上半年挂牌开业;内蒙古银行明年在锡盟设立分支机构,目前正在做调研、选址等各项前期工作。

    2、努力扩大新型农村牧区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积极配合银监部门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9-2011年,规划在我盟设立7家村镇银行,其中2009年设立1家村镇银行(西乌旗),2010年设立2家村镇银行(太旗、东乌旗),2011年设立4家村镇银行(蓝旗、白旗、黄旗和西苏旗),目前由包商银行牵头组建的西乌旗村镇银行各项筹建工作已全部完成,待自治区银监局批准后即可挂牌开业。

    3、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为规范民间融资、有效缓解我盟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和农牧民贷款难问题,今年以来,盟金融办积极争取自治区金融办的支持,公开吸收当地和外来的投资资金,引导民间借贷资金走向正规金融渠道,努力建立多层次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目前经自治区金融办批筹的小额贷款公司达17家,注册资本6.6亿元,基本覆盖各旗县市区,其中,已开业有12家,1-11月份,累计发放贷款4.8亿元,其贷款对象主要是得不到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农牧民、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小额信贷已成为我盟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

    4、继续深化信用社改革,增强了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力。支持和鼓励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在引进投资股和法人股同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健全和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对全盟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支持其改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扩大地方金融机构的影响力和资金实力。今年9月,二连农信社正式挂牌改制为二连市农村合作银行。锡市农信社股本金、资本充足率等各项硬性指标均已达到改建农村合行的要求,清产核资工作正按自治区银监局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预计明年上半年能正式挂牌成立锡林浩特市农村合作银行。截至11月末,全盟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52.9亿元,同比增加14.1 亿元,增长36.3%各项贷款余额达到45.3亿元,同比增加15.9亿元,增长54.1%。其中,农牧业贷款余额34.2亿元,同比增长62%,占农信社全部贷款余额的75.6%,占全盟农牧业贷款余额的99%,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我盟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军。

    5、着力推进全盟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为探索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瓶颈制约的途径,盟金融办就中小企业、农牧民、个体工商户及转移进城农牧民就业创业融资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农牧民融资的主要原因,针对目前我盟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还存在担保机构少、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和后续资金投入不足、辐射带动能力不强、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锡林郭勒盟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日前,盟行署办公厅(锡署办发[2009]170号)已批转各旗县市区贯彻落实。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担保行业,促进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深度合作,提高担保资金放大比例。

    6、积极引导涉农涉牧金融机构发展和完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农业发展银行锡盟分行近年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给予了大力支持。但由于只有锡市、多伦、太旗三个支行,业务覆盖面较窄。为加大农业政策性银行对西部地区的信贷支持,决定成立二连浩特市支行,盟金融办配合锡盟农发行就成立二连市支行事宜,多次赴呼拜访自治区银监局和农发行自治区分行。经积极争取,今年1026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二连浩特市支行正式挂牌成立,业务范围辐射东苏旗和西苏旗,成立后的二连市支行将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粮油进出口贸易、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物流体系建设、国际贸易结算等中间业务方面为地方各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农业银行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信贷服务模式,使逐年萎缩的涉农涉牧信贷业务开始得以恢复,到200911月末,累计发放农牧业贷款0.5亿元,发放惠农卡4257张,惠农卡加载小额农牧户贷款授信1292户,授信总额度0.49亿元。

    ()主动开展重点项目融资推介工作。及时了解重点项目进度情况及融资需求,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搭建银企沟通、交流的平台,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国家金融政策落实贷款条件,促进银企合作。今年1-11月,盟内外银行投向煤炭、电力、交通等重点项目的贷款突破百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盟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加强与盟外各家银行的合作。年初,盟行署分别与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签订了银政合作协议。交通银行在我盟设立分支机构,并争取在年内投放贷款30亿元以上;中信银行3年内将向我盟投放贷款50亿元72,盟行署又与国家开发银行自治区分行举行了银政合作座谈会,并就会议议定内容形成了会谈纪要。开发银行将重点支持我盟煤、电、煤化工、城镇基础设施、铁路、公路等重大项目以及社会事业的发展。其间,盟金融办积极落实我盟与各家银行的协议内容及会谈纪要精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项目单位主动加强与相关银行的联系沟通,落实融资条件,推进项目贷款进程,确保项目贷款顺利落地。截至目前,交通银行已向锡盟电力、铁路等项目投放贷款26.5亿元;开发银行已落实的贷款额度为10.1亿元,其中,发放中小企业及再就业贷款1.8亿元;锡林浩特市新区道路及医院项目贷款5.1亿元,已通过总行审批,近期可实现发放;省道204白音乌拉至林西、省道208朱日和至新宝力格公路项目贷款金额1.7亿元,已通过自治区分行贷委会审议,贷款将于明年初发放;锡盟医疗机构综合建设项目贷款1.5亿元已进入开行评审程序。今年以来,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辽宁开行、辽宁建行、鄂尔多斯商行等也先后到我盟进行考察,盟金融办会同盟发改委、经委等相关部门编制了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表提供给各家来考察的银行,在介绍我盟经济金融发展的同时,根据需要陪同有关银行对部分重点项目和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我盟重点项目及重点企业有贷款意向的银行,盟金融办积极配合做好贷款前期营销工作。截至11月末,辽宁开行、建行已向多伦大唐、金山电厂发放贷款42.6亿元,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向我盟西乌铁路、阿旗吉相华亚风电等项目投放贷款12亿元,有力支持了我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简化信贷审批流程,组建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全面强化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功能。二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协调服务机制。今年以来,盟金融办与盟银监局、经委、工商联等部门多次召开中小企业融资推介会和政银企项目对接会,为中小企业融资搭建平台,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问题。三是积极协调开发银行创新中小企业贷款评审模式,以金盛投资担保为融资平台,盟金融办为开行贷款前移审议机构,在盟内完成对中小企业的调查、公示、评审、审议等贷款程序,加快了贷款进度,保证了企业及时用款。截至11月底,开发银行已通过盟金盛担保公司为穆诚毛纺、额尔敦肉业等32家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3亿元。

    ()做好拟上市企业培育工作。引导条件成熟的拟上市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拟上市企业与证券公司的联系沟通,组织拟上市企业参加自治区金融办举办的各类上市工作研讨会和培训班,争取在中小版和创业版早日实现上市融资。

     ()推动保险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全盟保险市场主体已经达到13家,其中财险公司8家,寿险公司5家。截至11月底,实现保费收入4.8亿元,同比增长12.9%。赔付支出1.4亿元,同比增长15.2%。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已覆盖多伦、太旗等所有涉农地区的种植业(小麦、玉米、菜籽、马铃薯)和养殖业(奶牛、能繁母猪)。保险保障服务功能日益增强,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保险业多元化有序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今年10月,盟金融办组织人员对全盟已开业的11家小额贷款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运营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小额信贷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金融办《关于开展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运营情况调查的通知》互查要求,11月底,盟金融办抽调5名工作人员赴赤峰市,通过召开集体见面会、实地现场调查两种方式,对赤峰市已开业的15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自治区金融办规定期限内上报了调查报告及相关报表,调研报告如实反映了赤峰市小额信贷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圆满地完成了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2010年重点工作

     ()积极协调各家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国有大型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龙头作用,加大对经济社会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促使其不断增强服务中小企业的功能。二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优化股权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帮助农信社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逐步壮大农信社资金实力。在巩固和扩大农牧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出台的拓宽有效抵押物范围的政策,根据不同有效抵押物的特点,进一步引导农信社创新农村牧区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农牧业贷款覆盖面。三是鼓励和引导邮储银行拓宽涉农涉牧业务范围。四是进一步加强与盟外银行的联系沟通,帮助配合盟外银行在我盟做好各类贷款营销工作。

     ()努力加强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做好金融机构的培育的引进。在壮大原有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区内外有较强实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债券公司。积极推进交通银行在锡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争取明年上半年实现挂牌开业。二是配合盟银监局继续做好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引进有实力的银行牵头组建太旗和东乌旗村镇银行,确保这两家村镇银行明年年内挂牌开业。三是进一步推进小额信贷试点工作步伐。加快锡市民盛、蓝旗惠民等5家小贷公司的筹备工作,加强与自治区金融办的衔接和沟通,明年争取批筹1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小额贷款业务覆盖各旗县市区,让更多无法享受银行金融服务的群体得到资金支持。四是积极培育和关注拟上市公司和拟发债券企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配合有关方面为企业实现直接融资提供积极服务。五是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分散的公共信息资源,收集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与其存在业务关系的企业的信用信息,逐步开展信用信息咨询服务。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加大追诉案件判决的执行力度,努力保全银行资产,降低银行风险。

    ()进一步加快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一是要努力打造和培育盟级骨干融资性担保机构,重点支持盟金盛担保公司、盟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盟再就业担保中心等盟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向上依托自治区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向下联系指导旗县市区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各旗县市区积极参股盟级骨干担保公司,努力打造资产超亿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二是按照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各旗县市区探索成立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由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牧民多方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为农牧户和农牧业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三是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指导各类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四是要积极拓展信用担保业务,对抵押资产不足,但是产品有市场、经济效益好、社会信用高的成长型企业和优质客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担保业务。

    ()继续扩大政策性保险在我盟的覆盖范围。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惠农政策,构建市场化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在现有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基础上,创新畜牧业保险产品,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明年将组织力量对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对小额公司是否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是否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标准、是否使用非法手段催贷、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我盟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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