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七年前三季度全盟金融运行分析

    来源: 时间:2017-10-26

     

    今年以来,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盟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调整信贷结构,强化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前三季度金融业运行情况

    (一)各项存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截至9月末,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65亿元,同比增加90.3亿元,增长13.4%,较全区平均增速高1.1个百分点。从内部结构看,住户存款444.7亿元,同比增加48.1亿元,增长12%;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139.2亿元,同比增加7.5亿元,增长5.7%;广义政府存款余额172.4亿元,同比增加35.2亿元,增长25.7%

    (二)各项贷款保持平稳增长。截至9月末,全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含盟外)1082.6亿元,同比增加77.1亿元,增长7.7%。其中辖内银行各项贷款余额661.5亿元,同比增加44.4亿元,增长7.2%,较全区平均增速低4.4个百分点。

    从贷款期限看,贷款增长结构有较大变化。全盟辖内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达到422.2亿元,同比增加38.8亿元,增长10.1%;短期贷款余额227.9亿元,同比减少6.4亿元,下降2.7%。中长期贷款增速较快、短期贷款下降,表明银行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银行围绕供给侧改革,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成效显著。

    从投向看,辖内金融机构新增贷款34亿元,主要投向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新增16.8亿元,同比多增3.3亿元;建筑业贷款新增8.4亿元,同比多增11.7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贷款新增14.1亿元,同比多增12.4亿元。采矿业、房地产贷款同比分别减少18.4亿元、1.8亿元。

    分机构看,国有商业银行除建行外,信贷投放增速缓慢,5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余额431.5亿元,同比增长5.8%,低于全盟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其中建行贷款余额146.3亿元,同比增长26.4%。城市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包商银行、内蒙古银行贷款分别增长43.4%9.9%。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出现负增长,平均增速为-1.6%,其中农信社系统贷款增速为-2.3%

    (三)保险业发展迅速。1-9月,全盟保费收入17.3亿元,同比增长20.8%,其中,财险收入5.7亿元,同比增长9.6%;寿险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28.9%。赔付支出3.8亿元,同比增长40.2%

    (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向好。19月,全盟新增挂牌企业28家,其中,新三板挂牌1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27家。草都牧草发行新股1350万股,募集资金3510万元。1-9月份,全盟证券交易量12.7亿元,同比增长21.9%   

     二、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突出

        (一)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融资。一是制定出台了《2017年金融支持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融资工作方案》、《关于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是召开全盟金融支持重点项目推进会,现场签约30个项目,签约金额94.5亿元。组织重点企业、项目业主参加全区各类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融资对接会。定期开展全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摸底调查,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三是积极落实棚改项目建设资金,累计到位棚改贷款81亿元,其中今年投放20.1亿元。支持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累计到位建行专项贷款36.1亿元,其中今年投放12.6亿元。推进特高压配套电源点项目就地融资工作,目前累计投放43.9亿元。

        (二)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农牧业水平。各银行机构结合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筹款急、需求小、使用频繁”的特点,创新推出“税e宝”、“税贷通”、“税融通”等信贷产品25种,通过调整还款结构、无还本续贷、缓收贷款利息、延长贷款期限等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9月末,全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6.9亿元,同比增长13.5%,高于辖内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5.8个百分点。

    推动金融机构下沉服务,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发展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促进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为农村牧区提供与农牧业生产周期相适应,符合农牧户生产生活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牲畜收购加工信贷投放,为135户肉食品企业发放贷款8.7亿元,同比增长38%推进镶黄旗牧区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累计发放草场经营权抵押贷款426笔、2085万元。扩大草原牧区牛羊天气指数保险业务范围,为阿旗农牧户赔付雪灾保险金109万元、旱灾685万元,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牧民的受灾损失。截至9月末,全盟农牧业贷款余额170.8亿元,增长7.4%

    (三)金融支持扶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大一是加大“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投放力度,累计发放贷款42.9亿元,覆盖48个乡镇642个嘎查村,惠及7.2万户(次)农牧户。二是加大国家惠农再贷款投放,前三季度,累计投放人行再贷款11.75亿元,增长7.2%,其中扶贫再贷款7.95亿元,增长5.8%。三是协调国开行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投放,已发放贷款5050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13人。四是利用农发行扶贫信贷政策,争取贫困旗县基础设施建设贷款5.9亿元。

    (四)化解农村牧区高利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民间借贷规模和户数实现“双降”。截至9月末,全盟农牧户民间借贷规模约5.3亿元,较去年末压减6.7亿元,下降55.8%;参与农牧户0.8万户,较去年末减少1.8万户,下降69.2%。参与农牧户占现居住农牧户总户数由去年末的19.5%降到6%二是民间借贷步入阳光化、规范化。全盟83个苏木乡镇依托司法所设立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登记备案3263件、金额25650万元,调处民间借贷纠纷684件、金额9766万元。三是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信社将种养殖业新增贷款期限放宽到35年,置换高利贷的贷款利率下调至8%以内。累计为15325户农牧户办理贷款展期21.8亿元,为6160户农牧户办理续贷6.7亿元,为849户农牧户置换高利贷5349万元四是农村牧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农牧民算账养畜、理性借贷意识显著提升,盲目举债行为明显减少。

     三、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存款资金出现外流。目前,全盟8个贫困旗县均存在存款增长,贷款下降现象,县域资金外流严重。除多伦外,其他地区贷款均出现负增长,阿旗、东苏、西苏、太旗、黄旗、白旗、蓝旗、多伦存款增速分别高于贷款增速31.613.857.918.123.319.519.426.4个百分点,资金外流加大了县域资金供给缺口。

    (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仍居高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双升,9月末,不良贷款余额11.2亿元,占全盟不良贷款总额的60.2%,较年初增加2.5亿元;不良率8.2%,较年初提高1.9个百分点。

    (三)农牧户贷款利率偏高。农信社系统发放的农牧户贷款利率普遍偏高,利率水平大多在10%以上。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季度,金融工作将围绕全盟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供给,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努力扩大信贷投放。一是支持辖内各银行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资金和政策,全力推动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与盟外金融机构联系对接,为我盟棚改、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引导各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有效信贷投放,加强产品、服务和渠道创新,使金融资源惠及更多小微企业。四是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扶贫攻坚工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建档立卡户,增加低息中长期贷款,助推全盟脱贫攻坚工作。五是围绕畜牧业供给侧改革,调整信贷结构,创新抵押方式,推动试点旗县开展活畜抵押贷款业务。

    (二)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加快工作进度,及早完成机构网点、特色小微支行、社区支行新增目标。二是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步伐。三是支持空白旗县加快设立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深度合作。四是不断完善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功能,提升金融机具使用率,优化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环境。

    (三)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一是完善上市培育服务体系,推动创新型、成长型企业上市挂牌,通过股权、债权、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二是大力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各类中长期债券、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

    (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化解处置、监管协调机制,实时关注高风险地区、行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情况,落实金融风险的防控责任。二是通过并购重组、坏账核销、债转股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三是加大金融债权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非法集资、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着力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四是进一步做好化解农村牧区高利贷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司法调解、贷款置换、展期降息、理财算账等多种措施,压减存量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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